教育部高校国别与区域研究备案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委托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高校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推进内涵建设,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依托,以资政服务为宗旨,全面服务国家和地方对外战略需求”的指示,为深入发挥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作为高校智库基础研究的优势,开展事关国家对环波罗的海国家关系的基础理论研究, 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围绕环波罗的海国家重要现实问题, 开展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二、课题性质
立项的委托课题为中心自设课题。
三、立项计划
2025 年拟立项若干项。
四、课题指南
(一)为提升研究质量、进一步推进研究创新,特设课题指南如下:
(1)波罗的海三国中的任意一国(爱沙尼亚、拉托维亚、立陶宛)
当代(恢复独立以来)文学、音乐、艺术(包括戏剧)、建筑、世界文化遗产、宗教、科技、政治、经济、教育等某一方面的研究报告;
(2)俄乌冲突背景下波罗的海三国在大国博弈中的外交策略嬗变研究;
(3)俄罗斯/乌克兰遗产资源形成与活化路径研究。
(4)近十年(2014-2024)中国戏剧、文学、影视等某一方面在俄罗斯的传播与接受研究。
本中心研究对象国以环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俄罗斯和乌克兰为主,申请人可根据个人研究特点和研究积累, 对以上课题指南做少许调整或限定研究范围,但不能离题太远。
(二)经费资助额度:
根据结项报告质量,给予 2000-3000 元(中文报告)或 500-2000元(英文或俄文报告)资助,需在结项后凭发票报销。
五、申请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主要面向杭州师范大学的教师和研究生及校外人员。
(二)申请材料要求
所有课题申请者须按本通知发布的课题指南申请。申请者须按《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文本简洁、规范、清晰。
六、成果及结项要求
(一)完成时间
从立项批准时间算起,本年度所有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 1年。
(二)成果要求
立项后,需提交 5000-10000 字以上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需附参考文献,引用需注明出处。如果课题最终成果能公开发表、公开出版或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会予以相应奖励,具体参照《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委托课题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所有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委托课题的最终成果,在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委托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字样。无此字样,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不予以奖励。
(三)成果归属
课题成果所有权为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课题成果发表时需署明项目来源与项目编号(HBZXWTKT2025)。
七、申报程序
请项目申请者按照中心选题要求,提交《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00055@hznu.edu.cn,文件名称为:“申请人(2025 年委托项目)”。申报项目经本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评审、表决,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最终确定。
八、受理时间
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 日,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645324772
邮箱:20200055@hznu.edu.cn
附件一:关于申报教育部高校国别与区域研究备案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2025年委托课题
附件二:委托课题申报书
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
2025 年 6 月 27 日